2010年4月26日 星期一

程式設計者的無知而驕慠「三」先有再說先生 程式改不動先生

這聽起來像是對立的兩個人,卻總是在Case期初和期末交換角色,

先有再說先生,總是先急著弄出個成品,不考慮之後程式修正的問題



就gadget(google桌面,網頁程式)說好了;

為了要考慮之後的擴充性,

或不得不為的修改,通常會盡量的切割之各個系統。

使其獨立,

MVC 構架是最常用的。

網頁application結構其實分割還滿容易的,

Server端(Model), Client端(View),

Control部份,個人是覺得盡量寫在Client(拖別人系統,決對比拖自已系統好,科科)

但先有再說先生,可以很棒的將其混在一起。

反正他只想先丟出去再說。



所以一個gadget(google桌面),

他用了<iframe> 將整個原在Server端的查詢網頁,

是的,也不是<iframe>不能用,

不過 gadget就已經是設計來成為你的網路桌面上的小程式的這件事情,

好像完全不管他,我完全看不到他的MVC架構在那裡?

這樣子的東西,也不可能在google桌面上縮放啊?

看了整個禮拜不知道在看啥?

(如果我也可以只整個禮拜只搞這個就好了,雜事有夠多的。)

反正先出去再說,

那今天老闆想要gadget上縮放呢?

這也不算強人所難,因為這本來就是google桌面設計的目的,

那你不就立刻倒了。

喔! 不會的! 因為 程式改不動先生(注意:康攢有夠才開的出這一隻)跳出來救你了。



老闆想要修改程式了,

「但這個程式改不動」程式改不動先生說話了。

(當然要說這句話前請先墊墊自已的份量),

其實程式改不動,也是因為你在Case期初時,

完全沒有考慮程式的擴充和修改性這件事。

就這醬出去了,真是營養雞排。

「反正我改不動,不然你找別人好了」程式改不動先生又說話了

(更高段的話,說這句話之前,請先考慮公司有多少專案在你手上,讓老闆投鼠忌器)

通常到這裡,

第一,找替死鬼收尾。

第二,算了。



是。算了機會還滿大的,通常 先有再說 先生 的程式,別人還真的改不動,

因為全都搞在一起了。重新幫他寫一個可能會比較快一點。





這個系列,不小心也寫到了第三篇,才發現,原來我是愛靠B的人(汗),

這些只是我在工作觀察到的,不見得對或錯,

可能在某些壓力下,你也不得不成為某一種先生。

不過請僅守「對修改關閉,對擴充開放的底限」吧

不然很難成為一個被尊敬的程式設計師。

這可能太難了,

那至少不要成為一位被唾棄的程式工人。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